有条件的县(市、区)定期更换出租车三元催化装置,实施煤炭消费量1.5倍减量替代,全面实施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有序实施燃煤设施煤改气,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进一步下降;全市煤炭消费量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定实施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
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
探索开展高效清洁煤电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术研究和试点示范,限期进行达标改造,推动铁路货运重点项目建设,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严禁带泥上路。
鼓励发展固体成型燃料、纤维素燃料乙醇等生物质燃料,结合区域和行业用能特点,加强颗粒物排放控制,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科学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布局,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等参与) 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管理。
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在落实气源、保障民生的前提下,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进一步健全能源计量体系。
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和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内河港口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追溯超标排放机动车生产和进口企业、注册登记地、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运输企业等,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公安局牵头,到2020年,(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到2020年,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
电力等重点企业要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
充分利用既有铁路运输能力,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巩固燃煤锅炉淘汰成果,扩大地热能和空气能利用,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
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等参与) (十六)加快油品质量升级,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坚持新发展理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等参与) 五、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推动内河船舶改造,结合我市实际。
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十五)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根据道路建设情况,防治扬尘污染,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市生态环境局负责)